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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公告】公告修正「臺北市立大學投稿國際期刊刊登補助要點」

【法規公告】公告修正「臺北市立大學投稿國際期刊刊登補助要點」

一、 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1. 取消補助英文稿件編修費。
2. 僅補助論文之通訊作者(僅認定一人,以實際上稿件者為限)。
3. 僅補助刊登於國際領域排名前25%(Q1)期刊之論文。
4. 申請人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應先以計畫經費支應1篇論文之刊登費,其後發表之論文方能申請補助,每人每年度最多補助2篇論文。
5. 申請人未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每人每年度最多補助1篇論文。
6. 每篇論文補助金額上限為5萬元。

二、自公告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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