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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函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彙編「局限空間作業缺氧、中毒重大職業災害案例」,並督導承攬廠商落實危害防止措施,請查照。

主旨:函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彙編「局限空間作業缺氧、中毒重大職業災害案例」,並督導承攬廠商落實危害防止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112年9月26日府授工品字第1123026936號函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下稱職安署)112年9月21日勞職衛2字第1121300644號函。
二、局限空間場所普遍存在於各行各業且類型多元,例如下水道、廢(污)水槽、坑井、塔槽等,因屬非經常性作業場所,且無法以肉眼直接辨識缺氧及有害氣體蓄積情形,雇主、勞工及救援人員容易輕忽作業危害性而未採取危害防止措施,如發生職業災害往往造成多人死傷。
三、為避免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雇主應先辨識作業場所內可能的危害,使勞工進入作業時,確實採取通風、氧氣及有害氣體測定,並透過教育訓練及專責人員於現場督導,落實各項防災措施。
四、職安署針對歷年所發生之局限空間缺氧、中毒等重大職業災害進行統計分析,並選列其中較典型之20件災害發生經過及原因分析納入彙編,提供各界於教育訓練引用,以避免類似災害發生,電子檔已置於該署官網局限空間作業專區(職業衛生/局限空間作業專區/宣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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