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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國科會114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案,請於114年2月17日中午12時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國科會114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案,請於114年2月17日中午12時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一、本案以Email及本處網頁公告周知。
二、本案申請資格為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之在學學生,因畢業即不符資格,計114年7月底辦理離校之應屆畢業生應避免申請本
三、因應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於113年11月1日增訂第16點第4款規定,申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前完成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本校研發處)備查。
四、本要點(請見參考附件),國科會前於113年11月1日、11月28日來函,本處已分別於113年11月18日、12月6日email請計網中心公告教師、大學部學生、助教周知,且同步於研發處網頁公告。
五、有意申請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生(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但不含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可多加利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AREE) (網址:https://ethics.moe.edu.tw/),以【個人註冊者】進行線上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修習(主題不限),並於申請計畫時繳交相關證明文件送研發處備查
六、有意申請者請於114年2月17日(一)中午12時前,至國科會系統上傳及填寫相關資料(含指導教授確認並送出),並同時將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6小時證明文件(紙本)送至研發處備查,以便本處於期限前發文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七、本案奉核後公告教師、大學部學生、助教周知。

臺北市立大學 研究發展處 產學服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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