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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審查相關

綜整本會常見免除審查相關QA

 

Q:得免除審查的範圍為何?
A:依據衛福部規範:研究案件非以未成年人、收容人、原住民、孕婦、身心障礙、精神病患及其他經審查會訂定或判斷受不當脅迫或無法以自由意願做決定者為研究對象(如:學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如附檔)。

Q:免除審查通過後需注意?
A:本會通過之免審案件,無定期持續審查,亦無須繳交結案報告,惟計畫不得變更。若計畫變更,則須重新以新案送審。

 

Q:申請免除審查需備齊哪些文件?
A:
1.研究計畫新案審查送件核對單
2.研究計畫新案審查申請書(免除)
3.研究計畫書
4.其他文件(如:問卷、量表、同意書、招募文宣等)
5.研究計畫研究成員資歷表
6.研究計畫研究成員聲明書
7.審查費用聲明切結書

將上述文件繳交後,最後由本會委員會判定是否得免除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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