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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學教師出國發表學術活動補助作業要點(含申請表)

※申請期程為每年3月底前及9月底前。

※教師申請補助者,須先向國科會或其他相關單位申請費補助為原則。若已獲得校外單位補助機票費者,本校不再補助。

敬請配合相關規定。若您有任何需求或疑惑,歡迎聯繫2871-8288#7809研發處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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