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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首-研究發展處1140626

【轉知】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 要點」第五點、第十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轉知】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 要點」第五點、第十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一、本次修正內容涉及人體研究。
二、本案以Email及本處網頁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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