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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農業部於111年9月30日公告修正 「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

主旨:本部業於111年9月30日以農牧字第1110043386號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詳如附件),貴機構如有飼養臺灣獼猴,請依規定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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